首頁 離婚女律師

第117章到哪裏都是紅人

在場的情感導師們交頭接耳小聲討論。

駱欣玥看著他們問道:“老師們,你們對此有什麽看法?”

某個知名情感導師:“事在於人為,如果他倆不同意分手我們也拿他們沒辦法。但這對夫妻有家庭有孩子,如果他倆敢用威脅手段,那這對夫妻隻能上訴法庭,涉及到婚姻家庭糾紛的案子,駱律師你最在行。”

駱欣玥當場連線梁啟超的女朋友,這名女子聲稱跟梁啟超是誌同道合的人,已經產生了感情不想分手。

駱欣玥讓幾名情感專家輪流給她做思想工作,最終把她給說服了。

劉雪琴的同居男友被展飛悄悄請來現場,他同意分手,但卻要劉雪琴還錢,他說劉雪琴在跟他同居的這三年裏花了他二十多萬元,要劉雪琴最少償還他十萬元。

劉雪琴卻說他說謊,她沒得花這麽多,倆人在錄製現場吵起來。

情感導師勸導也沒有用,劉雪琴的同居男友情緒失控,把轉帳證據拿出來。揚言要把劉雪琴告上法庭。

劉雪琴則哭著說這些錢轉到她微信零錢裏沒多久就提現出來兩個人一起用了。

展飛看向駱欣玥:“你給他倆普及一下這方麵的法律知識。”

駱欣玥:“劉雪琴和梁啟超雖然沒有打結婚證但已屬事實婚姻,不過在兩年前他們已經口頭離婚分居了,而劉雪琴的男友也已經離婚,所以劉雪琴和她的男友屬於未婚同居。

由於同居關係不屬於我國《婚姻法》保護的範圍。所以劉雪琴和她男友的同居關係並不受我國《婚姻法》保護。他倆同居期間的財產也不能比照婚姻法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性質予以處理,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但他們是未婚同居,不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所以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