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到林幼清是半個多月後,地點是在影視城二號山山腳下。
那天天氣晴朗,我的心情卻一點也不晴朗,因為我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我要在自己的民俗產業策劃書中找出贏利點以爭取墨五那個奸商的注資,再比如我還要為幾天後的離職交接做準備,將總裁的位置還給墨五。
穆青青說得對,跟墨五比起來,我可以算是個沒什麽能耐的二世祖,如果不是有墨五在背後兜著給我把關,恐怕墨華集團早就黃攤兒了。而我雖然是個二世祖,卻是個有著清晰自我認知的二世祖。我知道自己對做生意不在行——索性我對這事兒興趣也不大,所以第二項工作我進行的很愉快。
但第一項工作,真是要了我的命。
當時我正坐在片場後院的角落裏研究那份中了邪的怎麽做都賠錢的民俗產業策劃書。小白踏著歡快的步子顛兒過來,白色雪紡上衣的散邊兒隨著她歡快的腳步一收一放,讓她看起來像一團水母。
水母在我麵前停下,天真爛漫的看著我:“領導,晚上聚餐去呀!”
我一聽到聚餐,心裏咯噔一聲。
聚餐就要花錢。而回想一下計劃書中那一直呈負數的盈利金額,我頭回覺得自己是個心疼錢的人:“……一定要聚嗎?”
水母眨了眨眼:“斜對門劇組主動請咱們吃飯,不去不好吧?”
“嗯,你說的對,不去不好,我們還是去吧。”
小白得了我的答複,歡快的去了,我看著她歡快的背影,心裏也跟著歡快起來。
今晚劇組的盒飯錢省了。
然而事實證明,這是一個讓我十分後悔的決定,因為我忘了問她對門劇組是誰家的。
我感覺自己上當了。因為即便我整天悶在酒店,但小白作為上躥下跳的執行製片,怎麽也是清楚左鄰右舍基本情況的。死對頭成了對門鄰居,她非但知情不報反而幫著對方來約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