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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的姻緣挺傳奇的,從打劫開始,到最後的水乳交融。
那是高二的時候,我英勇的不顧家長反對,毅然決然的和阿蒙一起混,不是打架就是打劫,還老是逃學,就在一個百無聊賴的下午,我們再次決定去打劫,還是老樣子,我放風,阿蒙去劫,街上當時沒什麽人,更別提什麽學生了,不過就在我們打算放棄的時候,老天把李展鵬送到了我們麵前。
“去嗎?”我看著瘦不經風的李展鵬一步三晃悠的走向向小胡同。
我們學校門口是個三岔路,放學了大家就各自揀方便的路回家,其中一條很是隱蔽,是廣大學生情侶的私會之所,而倒黴的李展鵬正走向哪裏。
“晚上想吃肯德基嗎?”阿蒙丟下煙。
“廢話!”
“那走吧。”她站起身跟著往胡同去。
“有錢嗎?”阿蒙上去就拍了他一巴掌。
“沒……”李展鵬臉白的跟鬼似的,話沒說完就倒下了。
“靠,小魚,小魚!”她發瘋似的躥出來,拉著我就跑。
“怎麽著?大款啊?”我以為她是錢搶多了嚇的。
“你拍的??”李展鵬正一動不動的躺在地上。
“不,不是。”她腦袋搖得跟撥浪鼓似的,“自己倒那的。”
“那怎麽辦?要不,咱跑吧。”當時我的腦子裏麵隻有這樣一個想法。
“不行,死了怎麽辦?跳黃河都洗不清了,咱抬老師哪裏去吧。”阿蒙語出驚人。
我和阿蒙被迫抗著李展鵬往學校走,這孩子也不知道吃了什麽了,沉的要命,差點壓死我,不過因禍得福的是,學校沒有批評我們逃學,反而給了平生的第一張獎狀,上麵寫著見義勇為好少年,這個時候我們才知道,當時李展鵬就是因為身體不適才獲批早退回家的,不然他不可能被我和阿蒙發現,不過,誰也沒敢告訴家長和學校,我們是劫錢去才碰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