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怎麽議論我我不管,我近來卻發明了自己一種罪惡。罪惡的來源在哪裏呢?因為我從前始終脫不掉“賢人政治”的舊觀念,始終想憑借一種固有的舊勢力來改良這國家,所以和那些不該共事或不願共事的人,也共過幾回事。雖然我自信沒有做壞事,多少總不免被人利用我做壞事,我良心上無限苦痛,覺得簡直是我間接的罪惡,這還是小的。我的最大罪惡,是這幾年來懶了,還帶上些舊名士憤世嫉俗獨善其身的習氣,並未抖擻精神向社會服務,並未對於多數國民做我應做的勞作。我又想,凡人對於社會都要報恩,越發受恩深重的人,越發要加倍報答,像我恁樣的一個人,始終沒有能夠替社會做出一點事,然而受了社會種種優待,虛名和物質生活都過分了,我若還自己懶惰,不做完我本分內的事,我簡直成了社會的罪人。
《梁啟超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