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主義者,天下之良主義也。有人於此,汲汲務愛己,而曰我實行愛主義可乎?
“利”主義者,天下之良主義也。有人於此,孳孳務利已,而曰我實行利主義可乎?
“樂”主義者,亦天下之良主義也,有人於此,媞媞務樂己,而曰我實行樂主義可乎?
故凡古賢今哲之標一宗旨以易天下者,皆非為一私人計也。身與群校,群大身小,詘身伸群,人治之大經也。
當其二者不兼之際,往往不愛己,不利己,不樂己,以達其愛群、利群、樂群之實者有焉矣。佛言: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佛之說法,豈非欲使眾生脫離地獄者耶?而其下手必自親入地獄始。若是乎有誌之士,其必悴其形焉,因衡其心焉,終身自棲息於不自由之天地,然後能舉其所愛之群與國而自由之也明矣。今世之言自由者,不務所以進其群、其國於自由之道,而惟於薄物細故、日用飲食,齗齗然主張一己之自由,是何異簞豆見色,而曰我通功利派之哲學;飲博無賴,而曰我循快樂派之倫理也。《戰國策》言:“有學儒三年,歸而名其母者。”吾見夫誤解自由之義者,有類於是焉矣。
《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