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還沒到,聞家已陸陸續續有人登門來拜年。聞小嶼這才知道聞家親戚眾多,父親下有兩位弟弟、一位妹妹,爺爺更是有六位兄弟姐妹;母親這邊則有一位姐姐、一位哥哥,奶奶有兩位姐妹和一位弟弟,可想兩家往下開枝散葉甚眾。
聞小嶼這才見識到富裕人家的所謂燈火徹夜不滅,來往絡繹不絕。每當有人上家裏拜訪見到聞小嶼,聽聞過一點風聲的就裝作吃驚問這漂亮孩子是誰,不知情的在得知他是聞家小兒子後,才是真吃驚。聞家良和李清都特意讓聞小嶼和所有親戚見過一麵,隻說是自家小孩,不解釋更多,旁人也不敢多問。
聞小嶼知道父母一片苦心,雖然他不習慣應付這類場麵。李清知道他不自在,特意把花園裏的暖房收拾一下當作他的練舞房,聞小嶼平時沒事就呆在裏頭,李清也不讓外人去打擾。
家裏每天都熱鬧,聞小嶼卻仿佛與世無關。他知道自己是這個家的一份子,卻始終感到像隔著霧看對岸的燈火。聞小嶼甚至會想,如果聞康知在這裏,應該比他要自在開心得多。
聞家的另一個小兒子聞康知不在家,有人問起,聞家良隻是說他到親戚家玩去了。事實上聞康知被送去了李清的大哥家。聞家良的意思,是小寶在主家這些天,就不要讓康知到這邊來住了。而李清不想太委屈小孩,便托打小關係好的大哥一家照顧康知。
家裏的人一多,聞小嶼就想去找聞臻。然而聞臻才是這個場合的主角,聞小嶼隻好也不去打擾這個家裏自己唯一想要占用一下的人。
沒過幾天,聞小嶼找到李清和聞家良,坦言,“過幾天我想去看看養母。”
聞家良說:“當然。我們備了一些禮物,麻煩小寶到時候一起帶去。”
“這個就不用了……”
“還是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