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天下讓:擁抱不確定性,才能夠坦然地做到不爭
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解釋這句話前,先說一個曆史故事。
周王朝早期的先祖叫周太王。周太王有三個兒子,老大叫泰伯,在古語中,“泰”和“太”是相通的,泰伯也叫太伯;老二叫仲雍;老三叫季曆。
季曆的孩子姬昌,即後來的周文王。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將王位傳給賢明的繼承者的傳統。比如康熙希望傳位給乾隆,就把皇位傳給乾隆的父親雍正。周太王喜歡姬昌,就想把王位傳給老三。
按長幼有序的規矩,老大和老二在繼承的序位上更優先,但泰伯和仲雍深知父親的心思,為了打消顧慮,於是“斷發紋身”。在古代,一個人如果把頭發剪掉,在身上刺青,就說明他決定成為一個野蠻人。當時,除了中原地帶,其他地方都被稱為荊蠻之地,所以他們幹脆披頭散發地跑出中原,跑去吳越當野蠻人。
孔子說“三以天下讓”,就是泰伯和仲雍曾經有三次當王的機會,但他們三次都推辭了。孔子感慨,泰伯的德行真是高尚到了極致,願意三次將天下讓給別人。
“民無得而稱焉”在《論語》中多次出現,大意是老百姓找不到合適的詞語來描述,有時候是好到沒辦法形容,有時候是壞到沒辦法形容。此處是指泰伯三讓天下的行為高尚到沒有語言可以形容。
在這裏,“讓”非常重要。泰伯三讓天下的舉動讓孔子大加讚譽,因為禮的核心就是讓。人類之所以成為人類,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我們懂得禮讓、協作和團結。動物生存就是靠爭搶。動物在進食時,誰能不顧一切地衝到最前麵,誰力氣大,誰就可以吃得多。我們從動物進化到人類,慢慢地有了族群的概念,規範了爭搶的局麵,才能夠形成文化,形成統一、團結的力量。在《人類簡史》中,我們看到人類是因為有了想象力,能夠協作,逐漸趨於文明,才能夠打敗虎豹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