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樊登講論語:學而(精裝版)

子罕第九

子罕言利:找到人生的使命感,不再被利益驅使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這句話可以這樣斷句: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有兩種解讀。

第一種解讀為:孔子很少談論利,也很少談論命和仁。

第二種解讀為:“與”代表讚同,整句的意思是孔子很少談利,他讚同的是談論命和仁。

哪個理解是對的?

第一種解讀肯定是不對的。

“利”和“命”兩個字所出現之處,孔子的態度是不同的。凡是提到“利”字,孔子基本上是持一種否定的態度,譬如“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而談到“命”,孔子則是一種肯定的態度,比如“樂天而知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

基本上可以判斷此處斷句為: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與”不是連詞,而是動詞。孔子認為給人生帶來最大驅動力的,絕不是利。不管是組織還是個人,如果做事的動機是利,首先考慮收益多少,有多少獎勵,那是做不長久的。而且一個組織長此以往,會導致“放於利而行,多怨”,整個組織將會變得越來越鬆散。

孔子認為命和仁是更重要的,命有“使命”“天命”“宿命”,一個人要能夠接受命這件事情,知道自己的人生有一些終極的任務需要完成。好比使命,就是拚了命也要去做的事。當一個人用使命驅動自己,以仁人誌士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時,才能夠走得更遠。

孔子感慨,驅動大多數人的不是命和仁,而是利,這是走錯了。

叔本華說,人是受欲望支配的,欲望不滿足就痛苦,滿足了就無聊,人生如同鍾擺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搖擺。這個說法的前提,是把人生僅僅視作一個以利益驅動的過程。如果按照孔子的思想,將命和仁作為人生最重要的驅動力,這就變成了一個“無限遊戲”——一邊追求難以達到的境界,一邊享受成長和變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