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火葬場工作這5年

開靈車兜風

我來了半年就學會了開車。我們的靈車是用金杯改裝的,綿羊頭,2.4排量,落地價就十萬左右吧。我學開車是主動出擊,我多次幫大力搬屍,再加上我多次對他死纏爛打,他終於決定以人情方式回報我,讓我半夜在火葬場的廣場拉了好幾晚的輪胎,慢慢就學會了,但是技術很一般,老熄火。大力說,技術不好不能開靈車,拉著屍體一路熄火會把活人嚇死,把死人顛活。

開靈車真爽,靈車唯我獨尊,一切活人的車都會躲得遠遠的。開著愜意至極!

學會了開車,手就特別癢。曉淩坐過阿坤的大奔,我也不能落後,找阿坤借個大奔是不可能的,但大力與我同屋,找他要車,難度不大,隻要他肯借,我就敢開,隻要曉淩敢坐,我就敢開得像飛一樣,不就是個破金杯嘛。

有一天,大力說他那部靈車要去檢修,那車要休息三天。我也正好連休兩天,天天對著死人,心理壓力大,我們也常放假放鬆。我和大力說了想法,他也給個順水人情,讓我來個公車私用。

大力問我:“開靈車出去幹嗎?”

我說:“別管,我拿它練練在高速上開車的本領。”

大力覺得在理,說:“無所謂了,開這車不怕撞人,生人見了都會讓路的。嘿嘿,我這個車,比大使館的車還好使。”

大力問:“你是等我檢修完再開,還是你玩回來再去修?”

我想了想:“回來再修。我晚上走。”

大力說:“也好,回來撞壞了第三天修正好,否則得修兩次。”

“我靠!你想我出師未捷身先死?死大力!”大力夠壞!我拿了鑰匙就不與他計較。找曉淩去兜風!哈哈。

我哼著小曲,屁顛屁顛地去宿舍找曉淩。我敲了幾下房門,沒人回應,書琴也不在。估計兩人在化妝室學習使用化妝新產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