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濕花房,風斜燕子,池閣晝長春晚。
正是揚州雨季。
細雨綿綿下了小半個月,斷斷續續,不肯停歇。
屋簷上青磚蹭亮,地上濕滑,行人撐著傘,一片寧靜寂寥。
浚儀縣衙門,鼓聲聲聲震耳。
葉雲錦身穿一襲水藍色布衣,梳著簡單的婦人髻,青絲用一根木簪攏起。
她手中拿著鼓槌,往縣令衙門旁邊的鼓上有力敲著。
“草民有冤!要告縣令家二公子郭成強搶民女、奸汙強奸!”
她清脆的聲音鏗鏘有力,帶著一股堅毅。
路過的行人見了,紛紛停下來站在縣令衙門張望著。
“這娘子我三日前見過,她就在擊鼓鳴冤,怎麽今日又來了?”
“你聽聽她要告的是何人,告的可是縣令家的二公子,整個衙門都是他們家的,她如何告的贏?”
“她一看就不是咱們本地人,聽口音像是京城那邊的,看樣子是不懂揚州的規矩。”
“那縣令家的二公子就是浚儀縣的霸王,這種事情發生了忍著就行,收了封口費就好,何必擺到明麵上弄得大家都難堪?”
“當真是不知好歹!”
聚在外麵觀望的人原來越多,都在議論指責葉雲錦。
連著十幾聲鼓聲下去,衙門的大門終於敞開。
出來了一個小吏,站在葉雲錦麵前,口氣不耐煩:“可有狀詞文書,可曾立案?”
“沒有。”
三日前葉雲錦來的時候,這些人就是這麽問她的,將她趕了回去。
她回去準備好了狀詞文書,可官府就是一直拖著不立案,擺明了是不想管。
可這件事,決不能就這麽算了。
“那你回去寫好了狀詞文書,拿著傳召再過來。”
小吏作勢就要走。
“依照本朝律例,若有冤情,擊鼓鳴冤,必須開堂。”
葉雲錦不卑不亢出聲,沒有露一絲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