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始皇家的好聖孫

第六十四章 蜂窩煤和土灶的誕生,煤炭收為國有。

在始皇帝同意以後,趙泗和李斯進行了深刻的探討。

於是繁雜的秦律之中再次添加了兩條條例。

第一,各地百姓不管是使用石涅木炭薪柴也好,本地鄉老和縣丞官吏都有義務督促使用者注意通風。

此條例增進官員業績考核之中。

鄉老裏正則施行獎懲製度。

如果哪個地方因為火毒入體而民眾多發死亡,那就是官吏和鄉老裏正通知不到位,需要進行問責。

官吏和鄉老裏正在進行督促勸導的時候,百姓有義務配合,倘若不聽勸阻的,第一次口頭警告,勒令其務必遵守,如果有三次,那麽官吏和鄉老有權利施加小懲,如果是屢次不聽督促勸導的,可以剃掉他的眉毛和胡須。

第二:各地官府有義務進行白開水推廣活動。

嶺南,楚地一帶,則務必督促官民不得飲用生水,城池附近的官道,必須設置水攤,常燒熱水,以給百姓飲用。

同時,官府對嶺南地區將會進行一定程度的補貼和石涅資源援助,務必杜絕當地飲用生水的陋習。

這是趙泗和李斯討論了許久的事情。

第一條,針對煤炭使用規範,光是這個懲罰力度趙泗都思考了很久。

經過深思熟慮,趙泗認為這種惠而不費且關乎日常生活的事情,不能用嚴厲的肉刑來加以規範。

故而,下放到地方的權力也隻有口頭警告,最高不超過十鞭子的肉刑,而且嚴格規定,鞭刑不能影響百姓的日常生活,最重的刑罰則是剃掉眉毛和胡子。

這條律令應該以勸告推廣為主,而不應該以懲戒為主,李斯因為思想觀念的轉變,很快就同意了趙泗的提議。

而對於喝熟水的律令,因為考慮到燒熱水也需要燃料資源,對於百姓而言如果日常都以喝熱水為主,在石涅不曾推廣開來之前,或許是一種沉重的負擔,因此隻是督促各地官府推廣,有能力的就喝,沒能力的也可以不喝,主要是為了讓百姓心裏知道喝熱水能夠避免大多數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