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啥時候,那細鱗魚也比粉條金貴啊,張淑珍一聽,自然樂得。
於是,母子二人決定,把粉條撤下來,換成魚。
除了這些,要是條件好的人家,還會給女方買一套衣服和鞋,或者是手表。
當然,這些東西,盛家都送過了,所以張淑珍就問兒子,用不用預備彩禮。
“我尋思著,人家青嵐是城裏姑娘,嫁到咱這小山溝來,也是委屈了她。
這一秋天你沒少掙錢,不如再給周家一百六十塊錢的彩禮錢,就算是咱的心意了。”
“媽,你看著做主吧,要是咱家能拿得出來就拿。
畢竟周家養育青嵐這些年,多少錢都換不來。
要是家裏沒錢拿不出來,咱也不用硬撐,周家通情達理,也不能硬管咱要。”
盛希平稍微猶豫了下,才說道。
“還有老二老三他們呢,我這訂婚整的太隆重了,後麵那幾個咋辦?不是讓爹媽為難麽?”
要是從他心裏講,給周家多少彩禮都不多。
人家這些年精心養大的閨女,花錢的時候在娘家,掙錢的時候在婆家,怎麽也該有所表示。
可是從盛家這邊來說呢,家裏四個兒子,這負擔也挺重。
老大結婚,家裏又是新房又是家具全套,再要給彩禮錢,也確實夠盛家負擔的。
關鍵是,後麵還有三個兒子呢,到時候總不能比老大娶媳婦的條件差吧?
這麽一算,就得不少錢。
所以盛希平才說,讓張淑珍看著安排,不能為了他娶媳婦,把家底兒都拿出來。
“有,有,不用算你的工資,光是秋天你打鬆籽、打獵這些,拿回來的錢也夠了。”
張淑珍一聽,連忙表示。
“你弟他們還小呢,暫時不用管,先給你結了婚再說。
你初中畢業就沒再念書,這幾年沒少往家裏劃拉掙錢。
你結婚,咋地也不能太寒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