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濱江警事

第一百八十六章 報案、送禮

下午四點,江蘇省運河公安局迎來了四個來自南通的客人。

局長呂鎮華和政委洪宇對帶隊來訪的南通市公安局水上治安支隊長兼水上分局局長餘向前太熟了,每次去省廳參加水上治安有關的會議都能遇著。

照理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可等餘秀才介紹完隨行的人員,呂局和洪政委卻高興不起來了。

隨行的三個人居然都是刑警,一個是南通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陳先鋒,一個啟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吳仁廣,一個是東啟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胡建榮。

南通刑偵係統的三個骨幹找上門,不用問都是做什麽的。

都不是外人,餘秀才覺得沒必要繞圈子,一坐下就笑道:“呂局,洪政委,我們冒昧登門,既是來報案的,也是來送禮的。”

呂局掏出香煙,不動聲色問:“報什麽案,送什麽禮。”

“論要報的案,那就多了。”

餘秀才接過香煙,回頭看向刑偵支隊的陳支。

陳支打開公文包取出厚厚一疊南通市屬的幾個航運公司和南通各區縣航運企業,以及南通市各區縣的從航運的個體船戶,在大運河江北段被敲詐勒索、盜竊、強買強賣,以及南通市船員被毆打甚至被故意傷害的清單。

他幹咳了一聲,念道:“88年1月2日,南通縣航運公司的江南718船隊在皂河段霧泊時,遭二十多名水匪搶劫。

一個值班船員發現當即製止,竟被水匪用魚叉刺傷大腿,船隊被搶煤炭近百噸。同夜,東啟縣一個鄉鎮的船隊先後兩次被劫現金六千多元,並有三名婦女被調戲。”

果然來者不善!

呂局示意參加接待的辦公室主任去喊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點上煙洗耳恭聽。

“88年1月5日,南通市第三航運公司的江南647、648船隊在宿千曹甸段遇霧錨泊,被水匪敲詐勒索現金五千元,船隊的望遠鏡、收音機也被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