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高飛的鳥兒,如果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是麻雀,那它還會拚命的振動翅膀嗎?
作為議論文,這個開頭竟然不是表達觀點,而是拋出來一句特別有意思的話,直接就把閱卷老師的情緒給拿捏了。
就跟他上一次寫了個什麽《我的眼睛能夠看見未來》的小說一樣,都用了非常的手段,就差告訴閱卷老師,不用在屎裏淘金了,我這就是金。
然後,你給我看完。
劉芳就這樣,全部的看完了。
用了四分鍾的時間。
果然,是一篇完美的議論文,除了字寫得稍微撈了那麽一丟。
關於這一篇文,大部分學生的切入角度都是麻雀應該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甘於平凡。或者說,用麻雀跟老鷹,借指普通人和有錢人,表明了天生的差距不可能磨滅,隻有努力,才可以飛到更高的天空,變成更好的人。
這些都沒錯,而且這樣寫,也能夠得高分。
像陳源這種角度的,也有。
但很少有人在議論文裏麵,寫出一個心態的轉變。
材料裏麵,麻雀一直在努力的高飛,想要成為最高的鳥。而當它在最高之後抬起頭,才發現自己的終點,甚至都不如別人的起點。
這樣的一個轉變,隻有陳源寫出來了。
他用的例子,舉的還行,而且也有文筆加持。
他說的是一個身邊的人,老王曾經是全區的乒乓球冠軍,打遍了基層無敵手,自信滿滿的參加全國大賽,然後第一輪,就被人打成4:0淘汰回家。
老王他十分受挫,因為他本以為自己是天才,但卻發現,擊敗他的人,甚至隻是個十七歲的少年。
一般人這個時候,或許會氣餒,想要努力再戰。
但老王不同,他主動放棄了成為職業選手的機會,不再參與比賽。但在小區裏,卻更加的活躍了,跟各種人交手,每次把別人打服氣之後,都會笑著自稱——我當年,可是冠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