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剛還真說對了,他們夫婦的確沒有辦法被定罪。
盡管當年的事實不管是於淑芳的一口咬定,還是陳大剛夫婦的不否認,都已經算是達成了共識,但是二十年前的那一場悲劇,並沒有能夠留下任何足以認定洪新麗罪名成立的足夠證據。
這注定成了一樁無頭案。
而洪新麗當年教唆他人自殺,協助他人自殺的罪名如果沒有辦法定性,那麽陳大剛夫婦的包庇自然也就無法認定。
更何況這件事距今已經有足足二十年的光景,包庇罪的追訴時效都隻有十年而已。
但是不能夠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陳大剛和李豔翠夫婦而言,到底能不能算是一樁喜事,這個也很難界定。
畢竟剛剛失去女兒的時候,他們最大的情緒還是憤怒和痛苦。
當得知殺人凶手竟然是當年被自己女兒害死的武子衡的母親,對方為了報複他們,詐死之後改名換姓潛伏了二十載,寧可將自己這一輩子都搭進去也要等一個報仇的最佳時機,陳大剛夫婦的情緒可就變得複雜得多。
憤怒不見了,更多的是懊惱和悔恨。
隻不過他們悔恨的並不是當初自己行為的失德,不是一家三口當初所作所為的良知泯滅。
他們悔恨的隻不過是沒有想到這一條路走下來,不論是過程還是結果,代價竟然如此巨大,如此慘烈,他們悔恨的是押錯了注,賭輸了而已。
而於淑芳,這個罪行敗露,將要接受法律懲罰的犯罪嫌疑人,卻表現得格外淡定從容,甚至不為自己做任何辯解,還主動詢問如果判她死刑,多久才會真的執行。
那語氣平靜之中甚至帶著些許的期待,就好像等待她的不是死亡,而是準備出發的旅行團一樣。
在被移交起訴之後,於淑芳就被轉運去了看守所進行關押,寧書藝他們一組人帶著複雜的心情處理後續的書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