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沈時倦就隔著一條馬路相互對望。
我們現在已經不是什麽愛不愛,利用不利用的關係。
我們之間更像是一場角逐。
更貼切地說,他是獵人,我是在前麵奮力奔跑的羚羊。
雖然獵人速度沒有羚羊快,但他手中有獵槍,前方或許還有捕獸夾,總之機關多多,再矯健的羚羊也逃不過好的獵手。
所以我現在的問題是我不要做羚羊,我要做獵豹,我要反撲沈時倦。
目標雖然遠大,但實現不了。
比如現在,我媽就在派出所裏,可能跟我連50米的距離都沒有,但是我卻沒有能力把她弄出來。
沈時倦是讓我選擇繼續倔強,還是做一個孝順的女兒。
我隻需要走過去跟他說一句話,甚至連一句話都不用說,他就會立刻get到。
但也表示我輸了,當然輸贏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但凡跟他示弱,就等於向他傳遞一個信號,我精心策劃地消失,在異國他鄉躲了一年多,簡直就是一個笑話。
我站在馬路牙子上,其實我的腳都已經踏下去了,但是我還是沒有向沈時倦邁過去。
我轉身又走進了派出所。
我不信邪,我不信我之前建立的人脈離開了沈時倦真的一個都不行。
但是我翻著我的通訊錄,其實那天撈南星的時候,我就已經把我的人脈都用光了,結果還是不行。
忽然我一直握在手裏的手機響了,嚇了我一跳,是一個陌生的號碼。
看著號碼排列這麽整齊,應該不是騷擾電話,我便接通了,裏麵是一個陌生的聲音。
“顧晚凝顧小姐?”
他的語氣客客氣氣,口音有些偏南方。
我說是,然後問他是誰。
他說:“一個我認識你,但是你卻不認識我的人。”
我挺討厭故作弄玄虛的人,更何況我現在焦頭爛額,沒時間跟他玩猜猜看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