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人,再一次的刷新了他的認知。
夏思恒沒有辦法,隻好讓秘書,把錢給他轉到三穗縣這邊的銀行。
他本來想給薑唯月簽支票的,但現在看來,薑唯月這個斤斤計較,狡猾的女人,是肯定不會願意的。
那既然如此,就算了吧。
一萬塊錢,也不是多大的事情。
不對,現在再大的事情,都沒有他的妹妹重要。
當務之急,就算是花十萬塊錢,也得趕快把他的妹妹,從監獄裏救出來。
他這從小養尊處優,被捧在心尖尖上的妹妹,這一次可受罪了。
手下辦事速度很快,半天的時間,就把錢打回來了。
可不要覺得半天的時間很墨跡,在後世半天的時間,才把救急的錢,打回來,確實很慢。
但在這個年代,半天的時間,已經是最快最快的速度了。
這不僅是秘書的速度快,兩邊銀行也沒有磨嘰,為難,才會如此。
夏思恒拿著從銀行取出來的一大遝錢,在薑唯月的麵前,晃了晃,挑眉說道:“薑唯月同誌,我這邊錢已經拿到了,你什麽時候,去警察局那邊,同意與我妹和解”?
“我這邊已經問清楚了,隻要你那邊同意和我妹妹和解,警方就不繼續追蹤這個案件了,這樣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薑唯月同誌,你是怎麽想的呢?”
“我同意你說的辦法。”
“那好,不過我們兩個素不相識,你不信任我,同樣我也不信任你,這樣吧,我們找個中間人做見證,你覺得怎麽樣?”
“可以啊,不如這個中間人,就找秦牧吧。”
“巧了,我和薑唯月同誌的想法一樣。”
秦牧站在一旁,勾了勾嘴角,平心而論,不管是站在宋川河的角度上也好,又或者是站在夏思恒兄妹的角度也罷。
他都偏向他們,而不是薑唯月。
“你們兩位,想讓我怎麽幫你們做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