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象長得俊俏,一看就會疼人,你有福了。”
夏明蘭的同事說道。
夏明蘭聞言,害羞地說道:“桃姐,你別說了。”
“好好好,我不說了,我先走了。”
夏明蘭那名同事笑了笑,和夏明蘭告別後,率先離開了。
夏明蘭走到秦風身邊,紅著臉道:“秦風哥,都怪我,害我被同事調侃了、”
秦風自然也聽到了夏明蘭同事的話,笑了笑,說道:“明蘭,她的話,我都聽到了。”
“你是覺得,我當你的對象,不好意思,還是覺得我們處對象,讓別人這樣說,不好意思?”
這兩者,意思是不一樣的。
前者,是夏明蘭嫌棄秦風。
後者,是夏明蘭臉皮薄,被人調侃,覺得不好意思而已。
“秦風哥,你明明知道,我不是第一種意思。”夏明蘭瞪了秦風一眼,不好意思的說道。
聽到夏明蘭這話,秦風笑了笑,伸手就要牽夏明蘭的手。
“不要這樣……”夏明蘭見狀,連忙縮手,想要躲避。
“怕什麽,我們見過父母的。”秦風直接拉著夏明蘭的手,說道。
在這個年代,大街上,可不能隨便拉姑娘的手。
要是被街道辦的大媽們看到了,那直接就是“耍流氓”罪。
抓到了,輕則教育檢討,重則是要是吃花生米的。
所以在這個年代,就算是夫妻之間,也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做一些大膽的舉動。
畢竟解釋起來,很麻煩。
而這個年代,男女之間,一旦處了對象,那基本就要結婚的了。
沒什麽談戀愛,談完還會分手的事情。
如果真的出現這種事情,雙方的單位領導,肯定是要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的。
可以說,在這個年代,人們對於愛情,是十分淳樸,專一的。
一旦喜歡上一個人,基本就是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