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是認真的!”
秦風一臉認真的看著夏偉民,說道:
“我以前就和洛雪說好了,我們生的第一個孩子,取名姓夏,隻可惜後來她們母子,我都沒有保護好。”
“如果我和明蘭結婚的話,我們生的第一個孩子,就是姓夏的。”
夏偉民聽到這話,連連點頭道:“好好好,秦風,有你這句話,爸什麽意見也沒有了。”
“隻要明蘭願意,你們明天就可以去領證。”
聽到父親這話,夏明蘭紅著臉,道:“爸,哪有你這麽著急的,就算你們同意了,也得讓陳蘭嬸來我們家提親,訂婚才對。”
對於秦風說,要把她生的第一個孩子,記夏姓,她自然也沒有意見。
她也知道,父親這輩子唯一的遺憾,就是沒有生一個兒子出來。
當年,母親張秀英生了她後,身體就虧損了。
雖說醫生說,張秀英如果還想生的話,可以再懷一個,但就是生的時候,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父親為了母親的生命安全,放棄了生三胎的打算。
以前姐姐夏洛雪還在世的時候,就和她說過,不管以後兩姐妹找了什麽樣的男人,都必須讓另一半答應,生的第一個孩子,姓夏。
夏明蘭隻是沒想到,秦風居然也知道這事,並且答應了姐姐。
如今,他為了娶自己,也願意做出這樣的決定。
無疑,他是愛姐姐,也是愛自己的。
畢竟,在這個年代,讓一個男人放棄自己兒子的姓名權,那跟打他的臉,沒什麽區別。
要是放在農村,那脊梁骨都要被人戳斷了。
“明蘭說得對,訂婚這個事情,還是要我媽親自來。”
秦風也附和著夏明蘭的話,說道:
“如果爸媽你們不反對我們結婚的話,我明天就讓我媽來訂婚。”
“訂婚就不用來家裏了,直接去國營食堂吧,我們擺一桌席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