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玫瑰法則

第442章 離婚案之天局(7)

魏田正要說話,他的律師攔住了他:“魏先生,借一步說話。”

倆人急急忙忙離開會議室。

片刻後律師一個人返回,說:“魏先生說,拉長訴訟周期勞民傷財,他會找時間和廖女士商談和解的方案。”

寧稚點點頭:“當然,這是他的權利。”

把魏田的律師送走,寧稚等人和廖敏重回會議室。

寧稚:“廖女士,魏田之後可能會單獨找您商議協議離婚的方案,您如果覺得需要我們參與,隨時打電話給我。鑒於魏田這個人,可能有偽造借條的前科,由他那方擬的離婚協議,我建議您發給我們看看,再簽也不遲。”

廖敏點點頭:“好。”

王思雨:“我倒覺得必須繼續訴訟,直至證明借條是假的,借款與廖女士無關。他們欺人太甚了,必須在法庭上治治他們,甚至追究他們偽造借條的法律責任!”

曾子君:“長時間的訴訟,勞民傷財。如果為男方願意答應廖女士的訴求,其實沒必要繼續訴訟。”

王思雨:“人爭一口氣!”

寧稚看向廖敏:“廖女士您覺得呢?”

廖敏想起魏田方才對自己的侮辱,又氣又委屈,牙一咬:“我想繼續打官司!”

寧稚:“好。那麽您就不必再跟他商議和解的方案了,等著下一次開庭。還有一件事,既然決定繼續打官司,那麽魏田經營的公司,我認為您也有必要參與分割,沒必要直接放棄這一部分。”

廖敏:“公司一開始是他父母經營的,我們結婚前才交給他,股份好像大部分是他父母的,這樣我也可以分嗎?”

曾子君:“魏田這家公司,前些年投了一家無人機公司,這次五千萬的天使輪,也是拿無人機項目融到的。這些投資、項目,都是你們婚後才有的,你可以參與分割。

廖敏點點頭:“行,都聽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