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前,程丹丹離婚案的排期下來了,在十月中旬進行訴前調解。
程丹丹就是男方婚前隱瞞性功能障礙而起訴離婚的當事人。
她的訴求是離婚,並且盡量少退彩禮。
案子比較簡單,寧稚收集好證據材料,寫好訴訟策略,就暫時把案子歸檔,帶著一盒名片去了朝陽區法院門口發放。
這兩天又沒案子上門,她再在所裏坐下去,這個月的業績連十萬都達不到。
正想著,看見兩位老人從法院大門走出來,寧稚趕緊迎過去。
“爺爺奶奶,你們需要律師嗎?”寧稚把名片遞上去,“我是乾元所的合夥人律師,我們律所就在後麵那條街,可以去所裏聊聊案子。”
話剛說完,就有兩名穿西裝的同行男青年擠了過來,將寧稚擠開,一左一右夾著兩位老人。
“大爺大媽,我們是大晟律所的律師,我們大晟所是排名前十的綜合大所,有幾十位合夥人幫您打官司,收費也低,來我們大晟所吧。”
寧稚擠不過他們,眼看著兩位老人被他們拉走。
她歎了歎氣,轉身回法院門口,準備繼續蹲當事人。
看到一位打扮休閑、兩手空空的中年男士準備進法院,寧稚小跑過去,遞上名片:“先生,我是律師,您要打官司是嗎?”
男士頓步,接過名片看了看,說:“我被銀行告了,因為斷貸,我現在沒什麽錢請律師。”
他愁眉不展,看得出來壓力很大。
寧稚笑道:“沒關係的,我們谘詢都是免費的,也可以看案件走風險訴訟,您不介意的話,簡單告訴我案件的情況?”
“我買了航達的房子,合同寫著23年年底交房,後來房子爛尾了,到現在都過去三四年了,一直爛在那邊,住也不能住,我們隻能另外租房,導致我房貸交不上,斷貸了,現在銀行起訴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