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任何國家農民最大的向往,地廣人稀的中國北方聯邦自治區加上同樣地廣人稀的外蒙古、綏遠、察哈爾、熱河、吉林和黑龍江,成為未來中國的新土地法令的先行受益者。
比起蘇俄那個一切權力歸蘇維埃,地主、富農的一切土地宅院資產都收歸國有,並分配給農民耕種的《土地法令》來,王庚在北方試行的《土地管理暫行條例》是改良主義的嶄新嚐試。
地主們和富農們當然也有不願意的,憑什麽自己幾代人積攢起來的土地,突然超過人均40畝的部分要被國家贖買了?不賣可不可以?
這一點,對新收複並建立起來的中國北方聯邦自治區內的原俄籍地主和富農來說,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選擇加入中國國籍,成為中國公民,並繼續擁有自己在西伯利亞的土地和資產,是絕大多數當地俄籍地主和富農的選擇。
不加入中國,那就要保留俄國國籍,那就成為僑民,而根據中國北方聯邦自治區的管理條例,禁止外國僑民在中國擁有土地,因為中國不是俄國的殖民地,中國人的土地,此刻除了租界之外,沒有向外籍投資者開放,至少耕地是絕對的不開放。
沒有什麽為什麽,你可以選擇回那個正在執行戰時一切收獲都歸公和餘糧征集製的蘇俄去,當然,你回了蘇俄,也將無法擁有自己的土地,因為蘇俄的土地法令宣布了一切土地都將被沒收和分配給無地的農民耕種。
至於在黑龍江、吉林和察哈爾、熱河、綏遠、外蒙古,本來也是地廣人稀亟待開發的地方,所以雖然有地主和富農抵-製《土地管理暫行條例》,但在參戰軍輝煌的戰績以及鐵血的手腕麵前,一切抗爭都顯得那麽脆弱和蒼白。
新聞輿論則一邊倒的支持中央政府在北方試行的《土地管理暫行條例》,地主富農和有產階級們的土地被國家用發行的民國七年北方開發公債所贖買,而不是直接沒收和掠奪,從保護私有財產的角度出發,從緩和土地兼並,避免蘇俄那種主義在中國蔓延和發展的角度出發,中國-政府頒布的《土地管理暫行條例》顯得相當明智和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