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殺明

第四章 等啊等

大明萬曆二十年五月二十一日,大明萬曆皇帝頒布《討日本敕諭》:

朕自登極,唯恐德才菲薄,日必三省吾身,任用賢能,外平諸蠻之亂,內修仁德之政。

大明自定鼎以來,眷惟仁人,優待日本,撫納之厚,實自先朝,函容厥愆,以至今日。而乃攻犯城邑,殺傷吏民,幹國之紀,刑必無赦,致天之討,師則有名。已差翰林大學士楊紹勳總理兵事,順時興師,水陸兼進。

天示助順,已兆布新之祥;人知侮亡,成懷敵愾之氣。然王師所至,弗迓克奔。谘爾士庶,久淪塗炭,如能諭王內附,率眾自歸,執俘獻功,拔身效順,爵祿賞賜,當倍常科;舊惡宿負,一皆原滌。朕言不渝,眾聽毋惑。

詔書一經頒布天下,萬民沸議,討伐聲盈溢京城,大明王朝定鼎天下以來,睥睨四夷,豈甘受辱於海島之上一隻毛猴?

雖說萬曆皇帝在詔書之中,將自己誇的好像花一樣,讓人不免有些牙酸,但是日本猴子也敢在自家麵前蹦達,還吵吵嚷嚷的準備當天朝子民的主子,這如何能忍。

至於萬曆皇帝的自我褒獎行為,反正都已經習慣了,也不覺得如何,在萬曆皇帝的眼裏,他自己就是饒舜禹湯。

與其糾結於萬曆皇帝的自戀,倒不如好好研究一下這份詔書,其中玄機所在,有眼色的都不難看出端倪。

這份《討日本敕諭》用“討”不用“伐”,這其中有講究,雖一字之差,卻含大義所在。

“伐”通常是弱勢一方對強勢一方用兵的語氣,如武王伐紂。就好像人立於大樹下伐木。至少對方也是與自己平起平坐,比如對漠北用兵,就可以用“伐”。

“討”是主人對從屬問罪,比如出兵攻打一夥山賊,就不能用“伐”,隻能用“討”,否則就是把對方的地位,提高到與自己平起平坐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