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林誌純已經沒在學校的動漫社了。但是他一直在外麵有個社團,每年那個社團都會排演COSPLAY舞台劇。一群年輕人,穿著或遊戲或動漫裏人物的衣服,頂著各色假發,走在路上頗為壯觀。林誌純喜歡動漫,之前學校動漫社裏有個女生在那個社團,她就邀請他加入了。因為男人少,他們很歡迎林誌純去。林誌純並不是出得熱的人,好在第一年那個社團還有個帥哥,林誌純就樂得逍遙隻演了配角,很多時候都隻需要一邊涼快著就行了。第二年就沒那麽幸運了。那個男人和他們社長鬧矛盾走了,林誌純這種又乖又聽話的,被社長求了兩下,也就接下了自己根本不喜歡的主角角色。
林誌純有次告訴我,他演了這麽些年,也從未演過一個自己喜歡的角色。“畢竟在一個集體裏,也不能那麽任性。”如果放在我身上,我絕對沒有興致為一個自己根本不滿意的角色花大錢買演出服裝和道具。林誌純說,他不過是想多交幾個朋友,和大家聊聊天解解悶兒。確實,他有些內向,很少參加什麽活動,加上自己那個專業,大部分時間宅在自己的世界裏,我也希望他多交些朋友,雖然我自己也是個寧缺毋濫的。
第一年,他們在北大教學樓的地下室排練。他每個星期都要擠地鐵進城。那會兒我和他剛認識,但居然周末都沒有時間聚聚。反倒是他們社團有兩個小0,每個星期都能和他一塊兒進城,一塊兒排練。那段時間,我一直想,我們什麽時候能去開房。因為林誌純讓人難以捉摸——有時我試探地觸碰他,他並不討厭,卻也未給我明確的回應。我也認識一些人,在這件事情上比較有潔癖,習慣大家先熟悉一陣,隻好暗自想象他也是如此——雖然後來事實證明,林誌純並不是在這件事上有潔癖,而是在感情上。你長得不錯,身材好,或者確實很喜歡他,他也會跟你開房間,彼此盡興——前提是你不怕自己被他的冷漠凍傷。他若是對你沒更進一步的興趣,就會很絕情,但是他在**給你的感覺,好像愛你愛得要死。逢場作戲這種惡習,是某些隻能脫了衣服才能證明自己是男人的人引導出的時代潮流。林誌純從來自詡高潔,不同流合汙,但他一旦自暴自棄,就像在演戲一樣戲劇化,目的隻是——讓我關注他——或,盡興演戲。而這演戲中,也難說毫無真情實意,隻是誇張的東西難免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