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民主共和國的政治局勢急轉直下,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
按照共和國憲法規定,除非總統犯有特別重大罪行,要不然‘緊急罷免’程序就無法啟動,即便啟動,也會被最高督察委員會裁定為非法的、無效的。按正常的罷免程序,從議案的提交、受理、傳訊、聽證……一大堆過場走下來,沒有半年時間是無法達成罷免程序的,而像這樣前後不過三天時間,就把民選連任的總統給罷免了,切不要說奧馬爾.卡紮菲難以接受,他的支持者難以接受,就連國外的和平人士,也覺得匪夷所思,不能接受!
但國民議會已經通過了緊急罷免法案,而最高督察委員會也裁定程序合法,其理由是:奧馬爾.卡紮菲的命令致使第六戰區第34、第35軍團全軍覆滅,同時也給國家帶來了災難!
至於為什麽‘給國家帶來了災難’,最高督察委員會沒有在裁定意見書裏說明,國民議會忙著推選新的臨時總統,似乎完全忘了這檔子事!
為了表達自己的抗議,卡紮菲政府全體內閣成員請辭——這也是題中應有之義,國民議會罷免了總統也就相當於表達了他們對現任政府的不信任,內閣成員不論是請辭還是不請辭,新的臨時總統上任後,必然會組建自己的內閣,根據法律規定,即便他們不請辭職務也自動取消。隻不過他們並沒有按照即定的程序來走完整個過程,沒有堅持工作到新內閣上任,而是在國民議會通過了罷免法案後不到10分鍾,以黃嘯為首的內閣成員就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宣布抗議國民議會的粗暴罷免程序,抗議最高督察委員會的不公正作為,內閣成員將在新聞發布會後全體離職!
這就相當於威脅了,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觸犯了法律!但還有誰來管呢?大多數認為內閣成員現在請辭與新內閣成立後再請辭沒多大的意義,早幾天晚幾天的事罷了,所謂的抗議也就顯得太過於蒼白無力,所以誰也沒有過多的關注,甚至連數萬民國民代表也隻有寥寥十數人提議應該追究現任內閣的責任,他們這是在威脅國民議會,威脅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