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醒來時大約十點半,奇怪的是,六個小時的似睡非睡竟使我神清氣爽。衝完澡,刮完臉,作為早餐,我喝了咖啡,吃了麵包卷,然後直奔聖保羅教堂。這回不是去地下室,而是去真正的教堂。
我在長凳上坐了十分鍾左右,然後點燃了幾根蠟燭,往濟貧募捐箱裏塞了五十美元。在第六大街的郵局,我買了兩百元匯票和一個印有郵票的信封。我把匯票寄給住在賽奧斯特的前妻。我試圖寫個便條附上,結果因太像道歉而作罷。錢寄得太少太晚,無需我告訴她這一點,她也知道。我把匯票疊在白紙裏,就那樣寄給她了。
天色灰暗,有些陰冷,像是還要下雨。一陣寒風刮過,刺得臉上生疼。體育館前一個男人一邊詛咒著,一邊追被風刮跑的帽子,我不由自主地抬手拉低了帽簷。
我已快走到銀行了,才想到金的預付金所剩無幾,沒必要去開財務往來帳戶。於是,我回到旅館,預付了一半下月房租。此時,我隻有一張百元大鈔未動了,索性換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鈔。
我為何不把那一千元先都收下呢?我想起了我說的關於動力的話。好吧,我有一個動力。
我的信件如常——幾份廣告,一封國會議員的拉票信。沒什麽可看的。
沒有錢斯的回話。我想也不會有。
我給他的聯絡處又留了一個口信,隻是興之所至而已。
從那兒出來後,我整個下午都在外麵。我乘了兩三次地鐵,但主要是走路。天總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沒下,寒風越發凜冽,不過還沒刮掉我的帽子。
我闖進兩家警察分局,幾個咖啡店,六個低級酒吧。我在咖啡店喝了咖啡,在酒吧喝了可口可樂,跟幾個人談過話,記了兩三條筆記。我給我的旅館前台掛了幾次電話。我沒期待錢斯會回話,但如果金打電話過來,我就能隨時知道。沒人給我打過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