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趙榛,大力刀同樣知道,這個人既然如此厲害,而且還擁有絕世寶劍。說明這個人恐怕是信王軍中的人或者是與信王軍有關係的人。信王軍中的人或者是與信王軍有關係的人,那就是一個不會饒恕自己這個殺了好多無辜的人。所以他沒有跪下來乞求生命,而是撿起自己的大刀,拿回自己的武器。
“知道……為什麽我不在你不注意的時候殺你麽?”趙榛笑著說,他視麵前那柄顫抖的厚背大刀如無物,因為那大刀根本打不到他。
趙榛微笑著說道:“我是在看你到底有什麽本事,在真定附近最出名的土匪就是大力刀了。而且你的刀很特別,看來你就是大力刀了。聽說你很出名,也殺戮過不少百姓無辜。我呢,最喜歡殺你們這種人了。最好玩的對手也當留在最後,殺了你,是我今天淩晨最快樂的一件事。而殺你又顯得那樣容易。知道麽?你真弱,不配你大力刀的聲名”
這讓大力刀更火大了,他不怕別的,但縱是死,可這樣被人無視鄙視,這絕對是讓一直以強者自居殺人無算的大力刀所受不了的。他大吼一聲,向著趙榛衝了上去。
兩人瞬間交錯,大力刀很滿足,他差了那麽一點就可以傷到趙榛了。對他來說,這很不錯。其實此刻,大力刀並不奢望能殺死這個武技高超的趙榛,那太不現實了,但隻要給他那麽一下子……一下子……讓這個強者知道自己的厲害,讓他在往後的日子裏凝視那傷口時能想到自己……這是最後的想法。
大力刀惡貫滿盈,但是卻有自己不怕死的一麵,比起那些怕死貪財、賣國求榮跪在金軍麵前搖尾乞憐的人,大力刀有其過人之處。
“知道嗎?我開始欣賞你了……”趙榛說道,他說的是實話。不怕死,骨頭硬。趙榛喜歡這樣的人,前提是這樣的人是他能控製的了的。當然,趙榛也不會因為自己欣賞他而放過他,因為他是讓趙榛最痛恨的一種人。濫殺百姓無辜者,遇到這種人,趙榛總恨不能把他們撕成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