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一算,時間應該是前天早上,我喝完酒之後就暈了過去,村裏那老頭兒親自上來探了探鼻息和心跳,發現人是真死過去了,那些村民立刻亂成了一鍋粥,人人都怕擔上人命官司,哪有人還有心思管我們。
唐克帶著我們逃出來,一路沿著小路開到了沒人煙的地方,油表已經亮了紅燈,唐克準備開到大路上去找地方加油,這才發現帶來的行李都留在那個賊婆娘的民宿裏了。而他剛剛吃掉的,是車上最後一個麵包,也就是說我們現在不僅身無分文,並且彈盡糧絕。
唐克從來不用手機,我的手機一點兒電都沒有,思來想去,在科技如此發達的現在,我們沒有現金、身份證、支付寶和Wi-Fi,居然找不到一個能拿到錢的辦法。
我們在路邊歇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天還沒亮,唐克把我叫醒了,衝我擠眉弄眼道:“走,我帶你出去溜一圈兒?”
“你特麽是不嫌餓!”我有氣無力,稍稍一動就滿眼金星。
“別急啊,我帶你出去找飯吃。”
車連鎖都懶得鎖,唐克帶著我就下了車,我在地上走了兩步,腳底下生疼,這才想起來我一隻鞋沒了,連忙招呼唐克道:“哎,你車裏還有沒有鞋了?”
唐克轉頭看了我一眼,到了這時候還不忘譏笑道:“你就這點兒戰鬥力?打架把鞋都打丟了?”
我有點兒怒了,“打架?你是不是傻?老年癡呆還是失憶症?我的鞋不是讓你要走了嗎!”
唐克一臉茫然,對於他在樓上半死不活時要走了我的鞋的事情完全沒有印象,“我要走的?什麽時候?”
我吞了口唾沫潤潤嗓子,不耐煩地給他複述那天的經過,唐克卻一點兒都想不起來,等我說到我還給他拔下來三根頭發的時候,唐克眼睛都直了,“你再說一遍?!”
他的反應嚇了我一跳,支支吾吾道:“騙你是孫子,一隻鞋,三根頭發,我記得清清楚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