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就醒了,一看時間,才七點半,也就是說我隻睡了六個小時,可我卻感覺渾身精力充沛,不用說,是林依然要來的消息讓我全身的細胞都興奮了起來。
我幾下洗漱完畢,就下樓去吃早餐。等我提著包子稀飯回來時,胖強還沒起床,我就坐沙發上,邊看電視邊等著林依然給我打電話。
林依然是十點半給我打的電話,告訴我她已經上車了。她是從省會D市坐汽車來M市的,車程一個半小時。接了她電話,我就去叫胖強起床,他說他還沒有睡夠,我說不行,我要征用他當我司機。
胖強一聽就不樂意了,說我是去泡妞,他才不想當電燈泡。我直接從他枕頭下麵拿走鑰匙,笑著說那也行,我自己開車去就好。他忙著坐了起來,說他去還不成嘛,他好不容易買輛車,可別讓我報銷了。
當時我還沒有考到駕照,所以胖強一聽我要開他車過去,立馬嚇著了。其實他要真不去的話,我也根本不可能開他的車,我是故意嚇他的。看著胖強麻利地起了床,我有種小陰謀得逞的感覺。
你們可別以為我是貪圖小便宜的人啊,免費住著胖強的房子,還讓他花油錢免費當我司機。我想的林依然到車站時都十二點了,肚子肯定餓了,我首先得請她吃飯。吃飯吧,我就想把胖強叫上,一是還他人情,二來有他在,氣氛也活躍點,不用擔心冷場。
我們到車站時,剛好十一點五十,我讓胖強把車停在車站外麵等我,然後我一個人到出站口等林依然。
我一直盯著往外走的人群,卻始終沒看到林依然的身影,直到感覺到有人從背後輕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回過頭來,看著麵前的這個女孩。一頭披肩長發,戴著一幅墨鏡,我愣住了,這人像是林依然,卻又與我印象中她的樣子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