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已經離開我們兩年多了,但她的音容笑貌依然活在我的心裏。出生於二十世紀初期的姥姥,身材矮小,麵容慈祥。她有一對幾乎垂肩的耳朵和一雙真正的三寸金蓮。
記憶中,姥姥總是風雨無阻地挪動著三寸金蓮,如風擺荷葉般,來回穿梭於她家和我家的情形。
年幼的姥姥三歲就沒了母親,五歲就在嬸嬸的授意下,學著大人的樣子,用長長的裹腳布把小小的腳纏起來,直到把腳趾骨生生折斷。
十五歲上,姥姥就嫁給了從沒謀麵的姥爺,姥爺脾氣暴躁,饞且懶,常常對姥姥施加武力。直到姥爺由於身體不便,拄上了拐棍,姥姥則好吃好喝的侍候姥爺,但換來的還是時常對自己舉起拐棍的非打即罵。姥姥受了姥爺的一輩子的氣,但她似乎沒有怨言,隻是常常哭天抹淚的說這是自己的命,是命不好。
到了母親這一代,個人的婚姻大事還是憑借媒妁之言。父母親雖然住在同在一個村子,但二人到了訂婚後,還是害羞地沒說過一句話。母親常常當笑話說起自己與父親一起去打結婚證時的情形:那時家裏沒有自行車,他們一前一後地走著到離家十幾裏路的民政局,去打結婚證。而兩人前後的距離足足有兩米遠,父親在前,母親在後,真是形同陌路。
父母親也常吵架,吵了架,大家誰也不理誰,甚至各自生火做飯。但記憶裏,父親從來沒有對母親對動過手。用母親的話說,“他敢!”是啊,母親雖然在有些事情上說服不了父親,但她的言行還多少影響著父親。特別是當母親說的,做的,經時間的檢驗的確是正確的話,父親就半開玩笑著,半不好意思地說,“你娘還真是真聰明呢,要是再生在新社會,能上幾年的學,說不定就是個大學生呢!”而這些正說到了母親的心坎上。聽了這些,母親很受用,她立即來了興致,音調也提高了八度,“那是,我如果上學,一定比你強,說不定還真是個大學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