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是一個追求絕對控製的人。他習慣與做事一絲不苟,為了讓實驗者潛意識中的時間意識更加精確他肯定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就包括校正。催眠後讓實驗者計時一分鍾,如果有偏差就用硫酸之類的物品懲罰。人的潛意識都有強烈保護自我的作用於是為了避免疼痛就被迫不斷低校正時間直到罪犯滿意。而時鍾肯定是這整個過程中的重要工具。如果是報時的時鍾到時間產生聲音就更能促進校正的進程。經過這樣的過程實驗者以後看到時鍾或者聽到時鍾的聲音就會產生強烈反應。嚐試給實驗者在潛意識中設定好定時觸發機關後,因為實驗還在初級階段所以成功的可能性較低,於是罪犯還需要再設定其他的觸發機關。能讓實驗者產生強烈反應的時鍾是很好的選擇,報時的聲音,或者較大的鍾表圖像都有可能是觸發機關。這就是我在兩個現場都在尋找時鍾的原因。以上都是我的猜測,不過現在看來罪犯並沒有按照我設想的方向發展。”
“這些都是你開始時候就想到的?”葉枚不能相信在猜想到罪犯可能使用催眠手法的時候苗沙就已經想到了這麽大量複雜的信息。不過想想也合適,麵前的這個人可是大半輩子都在研究心理的真正大師,而且還是變態級別的。
“這是我能想到罪犯最後所能達到的最高狀態。”苗沙靠在座椅上不再說話,像在給葉枚時間理解自己說的內容。
三號案件發生的地方就在這個
市最繁華的商業街不遠處得一個住宅小區中。死者兩人都是外來的打工人員。凶手是從大門走進來的,從錄像上看他是緊跟著一對夫妻身邊進來的。門口的保安以為他是跟這對夫妻一起的。在小區中他也很小心,與每個人都保持在安全的距離之外。住宅樓下的門禁是他自己輸入密碼通過的。死者是與另外一個男人合租的這個房子,案發當晚那個男人在與朋友吃飯喝酒。房門口與凶手的身上沒有發現開鎖的工具,所以可以推測他是敲門進入的室內。和第一次一樣他先把開門的男人挾持到兩人的臥室然後用類似的手法殺死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