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們很快來到。有國家和省裏的刑偵專家,還有市公安局長尚昆德、刑警大隊長米忠和,以及魯誌軍、劉建雄、景天麗等。排爆警察都帶著沉重的裝備。警察們設置警戒線,在周圍搜尋證據,對爆炸物進行研究。
警察們沒有動爆炸物,通過觀察,爆炸物能進行聲音傳輸,沒有視頻拍攝。可以斷定,罪犯正在遠距離地控製爆炸物,隻要聽到韓娜上了這輛車,罪犯就能起爆。因此,不動爆炸物,盡量搜尋證據,就有可能抓住罪犯。
警察們立刻開始了行動。爆炸物是自動彈射到車底下的,彈射點一定在柳林開車所經過的道路上。警察們沿路檢查,終於在狗場附近的道路上發現了遺留物:一個紙殼子,一個人的腳印。根據腳印,此人應該是個矮胖子,動作有些笨掘。
但是,腳印的表麵症象,不能表示真實的身體狀況。因為罪犯可能會穿特製的鞋,製造出行走的假相。而能穿這樣的鞋,說明鏡外來的可能性很大。
隨後,在遠處的樹林邊,發現了車印,確定是一輛舊的別克君威轎車。
調來警犬,再加上韓娜新買的“零零”,幾條狗帶著大家去了郊區一處小區的停車場,找到了那輛車。可車上已經沒了人,但車裏卻留下了大量的用品,有手槍、短刀、剩餘的炸藥等,這些東西都裝在一個布袋子裏。
很明顯,罪犯還沒有發現警察的行動。警察當即分成了幾撥,一撥蹲守在車的附近,也許能等來罪犯;另一撥繼續偵察;還有一撥查證車主。
在周圍地段,再次發現了那雙鞋的痕跡。循著痕跡尋找,最終卻到了一處水溝,那雙鞋進入水裏。再也沒有蹤影。而查證這輛車的車主,立刻奏效。在五十公裏之外,當地警察找到了車主。車主說,這輛車剛剛成交四天,是在網上賣掉的,還沒正式辦理手續,來提車的是一個胖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