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鬱薇的交往就這麽開始了,她就像一抹陽光,照亮了我晝夜不分的生活。
雖然她也是一隻夜貓子,但我更喜歡白天的她,慵懶的不那麽幹練,有種小女人味。
夜晚的她,一身職業裝,如同帶刺的玫瑰,讓我不敢輕易觸碰。
這種有些矛盾的感覺,讓我有些分不清虛實,越發沉迷於其中。
酒吧的員工都明白我和她的交往,幾個從老家帶過來的人還知道我有個未婚妻,但是沒一個人阻止我。就仿佛,像我這種黃金單身漢再找一個女人,是理所當然般。
起碼,我自以為如此。於是,有了一點成功人士的感覺。盡管,我所有的事業,不過那一間小小的酒吧。
鬱薇會經常給我看她寫的小說,把我當做第一讀者。
我並不是十分熱衷於這件事情,為了迎合她,也沒有反對。我看過她的許多作品,文筆很華麗,內容卻略顯蒼白,無非就是**、悲喜離合。而且,每個故事的結局或開頭大多是一方即將病死,另一方努力挽救,最終卻是隻能悲傷地看著愛人死去。
當然,肯定寫的比我好。
作為男人,這類小說我並不是十分喜歡,倒是阿莓他們這些小姑娘喜歡的不得了,每次都嚷嚷著借新書看。
“你的故事裏,為什麽總有一方要死掉呢?若是讓愛人重逢,豈不是皆大歡喜。”有一次,我看著她在寫小說,於是問到。
“故事裏的命運固然容易改寫,但現實中呢?該發生的不幸終究會發生。”她沒有回頭,而是接著用電腦碼字。
我沒有再多說話,每個人都有不同風格吧。
在我自認為和鬱薇交往的差不多時候,我決定同居。
鬱薇經不起我的軟磨硬泡,答應了下來。不過,她要我答應兩條奇怪的要求:一,要在她家住;二,不許夜晚睡覺時隨意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