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10月,《廣州條約》簽訂。
增開營口、天津等五處通商口岸;廣東全境開放,外籍傳教士可以入廣東境內自由傳教,諸國商人可以入廣東遊曆、行商;各國領事館駐廣州,中國政府在廣州設總理各國事務秤門,與各國平等交往等等。
而在附粘條款中,則有中國政府以五十萬兩銀子購買艾維公爵號;中國政府同諸國商人合資修建鐵路、電報線路、黃埔港等等條目。
在廣州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京城方麵自然毫無異議,將各國夷人打發去南疆,再不來京城叨擾丶實在是絕妙之策。而對西洋諸國來說,雖然以前同中國政府交涉也是在廣州,但那時候交涉的對象為兩廣總督,雖然掛了“五口通商大臣”的名號,總令人感覺是地方官員。現在中國政府成立“外交部”,明顯將各國平等對待,能不能上京,倒也在其次了。
總理衙門自然暫時由葉昭署理,當然,同前世不同,今世的總理衙門可並沒有兼管海防、關稅、路礦、郵電、軍工等等諸多事務而成為權柄第一的實權衙門,今世之總理衙門,實則更像是理藩院在廣州設了分部,葉昭的職權同五口通商大臣並無不同。
隻是諸國夷人不懂其中玄機而已。
而最終在鐵路、電報、港口等等談剌中,確定的權益比例為廣東政府投資百分之四十,擁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但各個合資企業的第一經理人要由西洋諸國股東投票產生。
將合資公司的建設經營管理權暫時交給西人也是沒有辦法,畢竟中國尚無這等人才,隻能慢慢學習慢慢來,若不然搞成洋務運動中那種官場習氣的企業架構可就貽笑大方了。
萬事俱備,隻欠東風,三四百萬兩銀子的款項,葉昭卻是整日琢磨去哪裏化緣了。
舊月力日,英法聯軍正式撤出廣州城,滿城立時張燈結彩,鞭炮齊鳴,各界代表齊聚北城門,歡慶國公景樣光複廣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