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場交卷之後,試卷被收卷官集中起來,從號舍沿著甬道往北,送到明遠樓後的一個獨立的院落中,這裏是閱卷場所的外簾部分。其核心建築是威嚴的至公堂,負責考場紀律的外簾官在此地坐鎮,監督著試卷的前期處理工作。
在監臨官的主事下,試卷先被送到至公堂東側的收卷所,在其中整理碼放,清點數目,並進行初步的剔選……但凡破損、汙漬的試卷都會直接被拿出來,送回至公堂中,由監臨官審核之後,藍筆錄。其餘合格試卷則用印記,再命人轉送左側的彌封所,由其將試卷上的考生信息,用厚紙嚴密糊住……在錄取榜單公布之前,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拆看。
完成之後交給規模最大的謄錄所,由其中百多位善書文吏,把考生的試卷用朱筆謄寫出來,如果考生的卷子出現錯別字,這些書吏必須照寫,並在頁頂標注出來。
錄完畢,還要交給隔壁的對讀所,由負責對讀的書吏,檢查謄錄的‘朱卷’與考生親筆的‘墨卷’是否一致,標注是否正確。檢查無誤後送至緊挨著至公堂的掌卷所,由其中的書吏將朱卷與墨卷統一編號後,送回至公堂中。
監臨官留下墨卷封存,再根據內簾同考官的人數,將朱卷分為相應的捆,本次鄉試是八位同考官,便分為八捆,並在上麵寫上‘第一束’、‘第二束’,直到‘第八束’,用印記之後,親自送入內簾之中。
監臨官從外簾門出來,徑直往北走,在一道飛虹橋前停住,對麵的內簾早得到通知,主考官會同內監臨來到橋的另一端,雙方並不上橋,隻是由一隊軍士,將試卷送過去,又對麵的軍士接過來。
雙方互施一禮便各自回去了,自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
這當然不是雙方沒有禮貌,而是為了防止承擔不同任務的考務人員勾結舞弊,前後簾之間是嚴禁相互接觸的。負責閱卷的後簾院,更是絕對獨立於整個貢院,除了接卷,不準任何人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