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鬼點了點頭,說我這三年都看不見她,但是今天,她發現我能夠看見她,而且還能夠聽見她的聲音。
“你剛才掐我,就是為了試試能不能感覺到你的存在?”我問女鬼。
女鬼點頭,說她在這裏三年了,天大的冤屈,試試我能不能感覺到她的存在,就是為了洗刷冤屈。
“怎麽幫你洗刷?”
“幫忙報警。”女鬼說。
“你不能報警嗎?”我問。
“不能,警察看不見我。”女鬼指了指嵌著一隻眼睛的牆壁,說:你帶警察砸開這堵牆,就知道了。
說完,女鬼消失了。
這鬼原來是托我報警啊,難道說她壓根就不打算傷害我嗎?
我再瞅了瞅牆壁,牆壁上那隻眼睛確實讓人害怕,我拿出手機,搜出口袋裏的名片,給木秧歌打了個電話:木警官,我們家裏出大事了,你能過來一下嗎?
這事夾雜了一女鬼,跟別的警察報警怕說不明白,我直接找了木秧歌。
木秧歌半個小時後過來,進門見我的第一句話就是:警局裏有監控,有些話我在拘留室裏不好說,現在我老老實實跟你說,那個刑老板把你和你叔叔變成鬼餌的事情,我聽你叔叔說了,另外,鄭林的死,是不是刑老板弄的?我猜八成是他,往後,我會按照幫你調查刑老板和鬼餌的事情。
哎喲,這一刻,我差點被這木秧歌感動哭了,這才叫為人民辦好事啊。
“但有一點,這事是私活,沒有哪個警察會去幫你調查一些鬼鬼怪怪的事情,事實上,我也是需要動用我自己的手段來幫你的,一口價三十萬。”木秧歌撓了撓頭發:
也是為了買房子,價格確實有點高,但你們應該可以接受。
我去!
搞了半天,是要錢的啊?
但不要錢,人家憑啥幫你對付“冥冥中”的存在?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