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君灝擦擦額頭的汗,壞笑著走了出去。
嗯,做女人是挺辛苦的。想著接下來的夜晚,華君灝的心情頓時鬱悶起來。
恩凝終於把自己收拾幹淨,下一步,就是收拾床單了。
她把床罩撤下來,塞進了洗衣機。
可又覺著太髒,於是,又拿了出來,泡進洗衣盆裏。
“寶貝兒,怎麽不用洗衣機?”
“這東西太髒,不在洗衣機裏洗。”
“血液,怎麽會髒呢?別人的血液都不髒,何況是自己的呢,寶貝兒,我曾經輸過血的,我深有體會,血液應該是這世界上最幹淨也是最神聖的東西。”
“你為什麽要輸血?”梁恩凝邊洗著床罩邊問。
華君灝知道自己又說多了。
於是撒謊道:“很多年前了,我生過病,在醫院裏有好心人給我輸過血,要不然,估計我現在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其實輸血是很小的一件事情,真是舉手之勞而已。我也給別人輸過血,在倫敦的醫院裏,醫生說有病人需要輸血。說起來,我與那個病人挺有緣分的,我是AB型血液,他也是AB型血液,這種血型比較少見,當時血庫裏沒有這個血型的血了,所以我就做出一個決定,獻血,老公,我是不是很有愛心的,嗬嗬……”梁恩凝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
“寶貝兒,你不記得你是給誰輸了血嗎?”
梁恩凝搖搖頭,“當時心情不好,輸完血就走了,連名字都不知道,那人臉上黑乎乎的,根本看不清楚長得什麽樣子。”
華君灝是被濃煙嗆了,當時如果頭不是血流如注,他的生命並不會有危險。
他猶記得醫生說:“如果不及時輸血,生命不保!”
華君灝對恩凝是有感激的,在危急的時候,是她救了他。
很想說聲謝謝,很明顯,身份尚未揭曉之時,並不合適。
“寶貝兒,我想他這輩子一定會記住你的,因為是你救了他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