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從那天,大虎一臉認真跟我說他小舅的一番好心時,我就知道,這個社會是殘酷,現實地。
兩千塊錢?
把我賣了吧。
把我賣了,看能不能值那些錢!
我苦臉對大虎說:“我上哪兒整那些錢去呀,我,我整不來呀。”
大虎左右看看,又小聲說:“咱們河對沿,那不是有個破藥廠嗎?我看那裏有挺多破電機,要不,我領你過去,你拆幾個賣了?反正,那玩意兒,也沒什麽人看著,咱賣了,誰也不知道。”
“那電機裏頭,全是銅,老值錢了。”大虎眼珠子冒綠光,仍舊是一臉認真地跟我說。
我打了個激靈。
然後拿狐疑目光看大虎。
我看了三秒,隨之我確定,這人絕對不是我朋友,真的不是,不是我朋友。
並且,由此我還聯係到了大虎身上一些可疑之處。
他抽煙,且抽的還是軟中華。
他身上,有好幾件名牌兒。
他用的鋼筆,都是派克的,還有,他有個ZIPPO的打火機。
這些東西,對我們這個小縣城的孩子來說,是絕對級別的奢侈品。平時,想都不敢想的存在。
他卻有。
可是,他的家境,並不怎麽富裕呀。
他的錢,哪裏來的呢?
不容我多想。
大虎推了我一把說:“次奧,幹不幹呐,你吱個聲兒。”
我苦笑:“不幹,幹不了那個,我真幹不了。”
“次奧,沒JB出息!行了!反正吧,到時候,我這邊也不能眼看著你讓人打死,到時候,我能出手的!你放心吧!”
大虎伸手,拍拍我肩膀,轉身走了。
我目送他離開,從此我知道,我跟他再不會是一路之人。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跟大虎掰了。
我也沒多去想,而是盡可能地放鬆自已。然後,迎接下午的那場單挑。
單挑是指兩個人,在沒有裁判的前提下,空手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