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風波之後,我根本沒有時間去想到底是誰要害我,不是我不怕死,而是我自己已經快被女官們玩死了。
提前了三個月的大婚把整個皇宮攪的是雞飛狗跳,尤其是織造局。本來禮服被褥這些東西就是需要花費大量時間繡的,沒有什麽能節省時間的好法子,現在織造局每日夜裏都是燈火通明地趕工,連帶著我也要隨時隨地被請走試衣服。
若說隻是這些事,那我就阿彌陀佛了,最最要命的是皇後不放過我。皇後楊豔身體一直不好,可為了自己和兒子的地位說什麽都不肯放下後宮大權。按理說,太子的東宮是沒有治內權的,我也不需要管什麽事,哪怕是司馬燁想找小老婆都是皇後說了算的。可現在,我不但要管東宮,還要管整個後宮,我未來的婆婆一股腦地把那些零七八碎的事都推給了我,包括皇後的鳳印都送到了我的東配殿。
我幾次抗議都被楊豔駁回了,說是“早晚要學,早學比晚學好,出了紕漏本宮還能幫你一把”。於是乎我還能說什麽?老實幹活去吧。看到眼前那些賬本還有各殿呈上來的諸如分個炭盆扯幾尺布這類的雜物,我隻覺得我一個腦袋三個大。
人一忙起來,就會覺得時間過得很快。恍惚間好像上一秒我還和燁一起坐在回洛陽的馬車上,而下一秒,我已經穿著大紅的嫁衣坐在妝鏡前了。
賈充前後有兩個正室夫人,但都不是我親娘,司馬炎為了抬高我的身份堵了別人的閑話,就讓齊王司馬攸收我做了義女,封了我一個郡主,讓我從齊王府出嫁。挑齊王而不挑別人,是因為齊王是所有藩王中身份最高貴的,誰讓他是司馬炎的親弟弟呢。這可倒好,二十二三歲的齊王殿下又多了一個比他小不了幾歲的女兒,他的便宜兒女還一個個都比他親生的風光,不知齊王殿下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