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是傻大膽,可長大後膽子明顯往回縮了幾裏地。所以在那束光打在我臉上時,我眼一翻,暈過去了。
再睜眼,是醫院。
聽給我陪床的孫老師說,是訓導處主任跟著我跑到音樂樓後,報的警又給我送到醫院的。
這老頭,眼睛還挺管用。那麽黑的天,他居然能在十幾個人中緊盯著我不放。
我又問那個從樓上掉下來的女生怎麽樣了,其實我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果然,孫老師言辭閃爍,隻讓我好好休息,昨天晚上的事兒別往心裏去。最重要的是,別亂說話。
別亂說話四個字,孫老師咬音咬得極重。
當時我愣住了,什麽叫不能亂說話?
等十幾分鍾後,警察進來給我做筆錄的時候,我明白了。
不亂說話,大致就是別說話,一切問題全由孫老師代為回答。
問題大致有這幾個。
1,下了晚自習後你不回寢室就寢,去音樂樓後麵做什麽?
2,你都看到了什麽?
3,你認識死者嗎?
孫老師如是回答。
1,蘇青檸平時是個上勁努力的好學生,去音樂樓後麵,是白天去上課時把英語書忘記在那裏了。(瞎扯,音樂樓是藝術樓,我去上藝術課,拿英語書幹什麽?)
2,蘇青檸去音樂樓,是和訓導主任一起去的。一看到從上麵掉下來了個人就暈過去了,這點訓導主任能佐證。(瞎扯,明顯是追著我過去的,哪裏是一起。)
3,蘇青檸是非常非常努力的學生,和跨年紀的學生沒有什麽交集,所以她不可能認識死者。(瞎扯,沒,這點沒瞎扯,我看清了她的臉,的確不認識……)
然後,來給我做筆錄那個胖子,收拾收拾東西起身了。
我有點反應不過來,這和港片兒裏演的不一樣啊。問題不是應該由我自己回答嗎?給我做筆錄時不是不能有別人在場嗎?不是要把手放在聖經上宣誓我所說的話都是真實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