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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案三號 無罪_第四章 破綻百出

第二天,這個案子之前的負責人江宏自己出現在重案組。他現在已經被停職,今天一見這個人,我就感覺他整個人都顯得有些焦慮。

問江宏的事情由高隊負責,他們是同學,問起來應該會簡單一些。

早晨一來,安潔就給我們一份名單,說是譚娟的人際關係。

這份名單上的人之前都查了一遍,現在要重頭查需要一段時間。安潔的意思上我們先分析一下,畫個範圍再查會快一些。

我、安潔和小張一起分析這份名單。這份名單大致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上的人,比如說譚娟的同事和工作上經常接觸的人;第二部分是她的親戚朋友,像是同學之類的;第三類是他處理過的案件,這部分人比較複雜,基本上什麽人都有,還有很多應該會對譚娟心存怨恨。

從目前來看,第一類應該排除掉。她的同事就算和她在工作中有什麽不愉快或者是競爭,應該不會到要殺人的地步。第二類和第三類倒是可以查一下。

譚娟的朋友應該會了解她的生活習慣,案子中涉及的人可能會有殺人動機。

“發現什麽可疑的人了嗎?”我問安潔。

安潔敲了敲名單說道:“有一個比較值得懷疑,但是之前刑偵大隊就查過這個人,他沒有作案時間。”

“什麽人?”小張問。

安潔指著一個名字:“就是他,賈波。他是個刑滿釋放人員。十年前他因為誤殺入獄,這個案子交到檢察院後就是譚娟負責的。賈波的家人當時想替他脫罪,就買通精神病院的醫生給他開了一份精神疾病診斷證明。但是被譚娟給發現了,最後被判了十年。當初庭審的時候他就表現出對譚娟的怨恨。”

“這麽說的話,賈波的確有殺人動機。”小張說道。

安潔拿出案卷裏賈波的筆錄給我們:“這是之前賈波做的筆錄,譚娟死的那天賈波沒有作案時間,他有證人,還不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