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筆記本,裏麵記著一些事情。看起來像是備忘錄。我往後翻了翻,最後停在一頁上。
這一張紙上隻有一串數字,看數字長度不像是銀行卡號。一時間我看不出是什麽。但是這一頁紙的前麵記的事情是有日期的,是1月20號,後麵記的事情是1月30號。那麽她記的這個號碼就是1月20號到1月30號之間發生的事情。
我想了想,把這張紙撕了下來。這串數字或許會告訴我一些事情。
譚娟的辦公室裏的確沒有找到其他有用的線索,我拿到這張紙後就離開了。
回到局裏後我把我發現的有人刪除了譚娟的瀏覽器記錄的事情告訴了小張,讓他去查查當初勘查現場的幾個人有什麽問題。
我坐在辦公桌前看著這串數字,不會是手機號碼,也不是賬號,會是什麽東西呢?
我想了想,會不會是?我打開電腦,然後打開了一個頁麵搜索了一下,找到了這個號碼是什麽。
這是快遞單號,輸入單號後查到了簽收人,正是譚娟。這是份同城快遞,寄件人那邊隻填了一個手機號碼。我試著撥了一下,是個空號。
我看了一眼簽收的日期正是1月27號。又是1月27號,這應該就是那個文件夾的來源。
直覺告訴我這應該是一個案子,但是我已經查過了,1月27號沒有什麽案子發生。
要想知道這個“1月27號”是什麽意思,就得知道那份快遞的內容是什麽。
我拿著車鑰匙出門,再次去了徐澤凱家裏。譚娟的死肯定和這件事有關係。這份快遞就是解開這個謎團的鑰匙。這份快遞是什麽呢?譚娟會把她藏在什麽地方。
從案子發生到現在,連譚娟的電腦都被查過一遍,這個家肯定被翻過不止一次。那份快遞裏的東西是不是已經被拿走了?
我把譚娟的辦公桌翻了個底朝天,裏麵每一個抽屜,每一份文件都仔細看了一遍。但是沒有絲毫的發現。我隨意的坐在地板上看這個房間,譚娟會把那樣東西藏在什麽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