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眼的提議很具建設性的,起碼我認為可以一試。自打“出事”之後,我們已經“開創性”的“發明”了很多東西。
此類發明中,有些歪打正著,有些至今不明所以,有些是老祖宗留下來的生活的積累,而有些甚至還和諸多前沿科學沾上了邊。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打鬼的過程,猶如在做各式各樣,玄之又玄的猜想和實驗。隻不過我們沒有顯微鏡,沒有牛頓,沒有薛定諤定律,沒有哥德巴赫猜想,隻有老禿驢的佛頌、四眼的道門伎倆,以及一腔膽識……
千萬不要以為這過程妙趣橫生,說白了都是被逼的。如果可以,誰他媽願意被牽扯到這種屁事兒當中來。
隻不過,事已如此,隻能硬著頭皮應對。
還是老樣子,說幹就幹。我們不能打車,因為無法“交流”,出租車司機哪知道我們的目的地是什麽。如果步行,又得消耗掉無謂的體力。而眼麵前正有一個現成的交通工具,能把我們順帶著送到醫院。
這個工具,便是停在路邊的救護車。此時,兩個護士,外加一個司機,正配合著警察,把傷者抬上車。
那小青年嘴裏嗚呀嗚呀叫喚個不停,頭上的傷口,雖然經過了簡單的包紮,可血還是在咕咕的往外冒。
“來來來,你跟我上車。”警察一邊記錄,一邊把打人者召喚到了跟前,“我們到醫院去做筆錄。”
“是他先動手的。”打人者臉憋得通紅,義憤填膺的吼道。
“甭管誰先動的手,進去了再說,行不行?”警察搭上了打人者的肩膀。
就在這個當口,我們從打開的車廂門,已經鑽進了救護車。門嘭的一下被合上,傷者躺在擔架,身邊的護士在看手機,司機也走到前門,上車,扭動鑰匙,踩下了油門。
車開了,窗外的景色迅速朝外倒去,現在救護上一共做了八九個人,說實話是有點“擠”,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並不能看見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