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我媽拋棄了,我媽要是真有急事要走,也不必把家裏的東西全部都拿走啊,連一點念想都不給我留下。
早上我媽還親自給我縫衣服,給我做早餐呢,然後親自送我到班上,這才沒過去二個小時呢,我媽就幹淨利落的拋棄了我,走得幹幹淨淨。
不,我不相信,我要打電話給毛十八,他不可能也走掉,他那麽愛惜他的烏紗帽,一定不會不當這裏的分局局長,而陪著我媽消失。
之前在毛十八送我上班時,下車之前我媽把毛十八的電話,告訴了我,還說如果有事打不通她的電話,就讓我打毛十八的電話。
最後怕我記不住,還細心的幫我把毛十八的電話存到了我的手機裏。
一想到這,我的眼淚又掉下來了,我媽明明沒有一點要走的跡象,也沒有要拋棄我的苗頭,還是那麽的關心我,怕我有危險時,打不通她的電話,所以才讓我記下毛十八的電話。
呃!不對,突然我想到了不對勁,為什麽我媽怕我打不通她的電話,難道那時她就想好了要走,轉告人就是毛十八不成?否則沒道理突然把毛十八的電話幫我存到了我的手機裏。
想到這,我忙撥打起我媽給我留下的毛十八的電話,電話隻響一聲,毛十八就接聽了,用很生疏的口氣問道:“你是林婉?”
這讓我懷疑手機裏的人是毛十八的嗎,毛十八平時可是很親切的叫我婉婉啊!怎麽這次連名帶姓的叫了起來呢。
不過又仔細回想了一下,那聲音沒錯,就是毛十八的,而這號碼也是我媽親自存到我手機裏的,不可能出錯。
這樣一想,我趕忙回道:“二舅,是我啊,我是婉婉,我想問二舅一下,我媽怎麽把家搬了,她搬到哪去了怎麽不告訴我一聲啊!”
誰知手機那端立刻傳來了毛十八生硬冰冷的語氣:“林婉,雖然你和菲菲是好閨蜜,但也不能隨便亂攀親,況且你媽媽搬不搬家這事,不應該問我吧,我們公安局還管不到誰搬家,誰不搬家,搬到哪裏更不歸我們管,看來以後我的手機可不能讓菲菲把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