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不能隻依靠蠻力來解決問題,耀武揚威、濫用武力是不好的,但是偏偏有些人生來賤兮兮,必須打他一頓留下個五指印才長記性。
比如鄭超然,那晚打了他一巴掌,這貨就乖乖鬆手了,捂著個臉一臉委屈。
“其實我也不想打你,怎麽說也是我的飯友,你要是老實些我也不至於對你動手。”
“我怎麽不老實啦?”
“嘿,你還好意思說,你這浪蕩公子哥兒,一天說些亂七八糟有的沒的,大晚上跑山上來看什麽燈火講什麽故事,瘋瘋癲癲的也就罷了,告訴你,下次再敢碰我,看姐怎麽收拾你。”說完我跑回車上。
回來的路上我們一直沒說話,走了一段兒我就睡著了,一醒來看到鄭超然正一臉安詳地看著我,著實把我嚇了一跳。
“你盯著我看幹嘛?到了怎麽也不叫醒我?”
“看你睡得挺香啊,像頭豬一樣,實在不忍心叫醒你。”
“像頭豬?我有打呼嚕嗎?天啦,我不記得自己打呼嚕啊。”
鄭超然遞給我一張手帕,“沒有打呼嚕,隻是流了好多口水,打濕了我的靠墊。”
我接過手帕,看到墊子上果然有好大一攤口水,羞憤得恨不能找個地洞鑽進去。我慌忙用袖子擦擦口水印,說了聲謝謝就趕緊跑了,後麵傳來鄭超然十分魔障的笑聲。
經過這番折騰,回到寢室我很快便睡著,迷糊中仿佛看到了鄭超然。
“這是哪裏?你帶我來這兒幹嘛?”
“這是我們一起玩兒過的地方,你不記得了?你還送給我一個棒棒糖,”說著鄭超然用手比劃出一個圓形,“有這麽大,這麽大的棒棒糖。”
“不會是我送的吧,要是我有這麽大的棒棒糖,肯定不會送給你。”
“你好傻,又不記得了。”
記得啥呀,一天淨說些我聽不懂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