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去學駕照,雖然後來我還是收到了駕照,居然是B證了。也許我還得感謝他們為我的前途著想了。駕照成了愛情的一個實物證據。想想自己連錢都收了,駕照這麽麻煩的東西還是留著了。
駕照學習我一秒鍾都沒有去。我還去學什麽呢?蘇雲給我打了幾次電話,發了幾條信息,我沒有接也沒有回。我不是大度地可以再做朋友、同學的人,看著愛情變成友誼。友情與愛情,在我看來,友情變成愛情很容易,但是愛情變成友情就是一種負擔,自始至終就是一種傷害。不能再麵對蘇雲,因為我覺得見她一次自己便會更痛苦一些。
直到大年二十九,我還在姐姐家店裏幫忙。媽媽打電話問我蘇雲去不去我家過年,我說她不去了,住不習慣。姐姐猜出來了,但沒有說破。這時候我的自尊心也許比我出事的時候更加敏感,在她看來。其實,痛苦甚之,敏感就沒有那麽靈敏了。
大年三十上午,我才回到家。媽媽問東問西的,尤其是去了蘇雲家幾次。我應付地說:“你別問了,才談戀愛,早著呢。現在結婚的也會離婚。”
之後,我幫媽媽做了些家務活,和爸爸一起貼了春聯,天變黑了。
坐在電視機前,包餃子,爸爸在一旁喝酒,我內心居然有了慶幸。相對於城市的熱鬧,我家這裏的除夕春節太普通了乏味了。我想蘇雲若來了我家過年,年後也會與我分手。這麽清冷的春節,如何讓她適應?
可能是我意識到了差距,在自我安慰。
愛情是一回事,生活卻是另一回事。感情可以為生活增光添彩,而現實生活不能隻有愛情。蘇雲再愛我,也不能能乏味地在這裏過一天一月,卻熬不過一年二載,一生一世。與其她在我心上捅一刀,還不如她被別人推著,與別人一起捅我一刀。那樣,我心中的怨氣不會全然衝著我愛的人,或可以對自己寬容,不必那麽自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