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想回去找林叔,卻也沒辦法自己一個人撫養孩子,所以她本不想留下那個孩子的。但是,在醫院檢查時,醫生卻告訴她,她身體不太好,打掉孩子會很危險,而且,那之後很可能再也懷不上孩子了,她徹底絕望了。
那時候我爸爸應該已經喜歡上她了,沒日沒夜地陪在她身邊,細心照顧她,知道她懷孕的事情,便讓她放寬心,還說願意照顧她,隻要她答應馬上就能娶她過門。她那時真的是走途無路了,心一軟,便哭著答應了他。
我爸家裏的人顯然是不會同意的,還因為這事鬧的很難看。我媽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結婚的事不能再拖了,於是我爸就想了個辦法將這事解決了。我爸讓家裏人接受我跟我媽的條件就是,他死後的財產全部留給家裏人。
那之後,我們一家人就平平靜靜地過了十來年。我媽生下我之後身體比之前還要差,我爸很擔心她,所以倆人就再也沒有要孩子。日子過得不算富裕,但也算平平淡淡,直到有一天,我媽在買菜的路上碰巧遇到了林叔。
時間過去了十幾年,但他們彼此還在愛著對方。有些事情一旦發生了,就不能裝作不知道。我媽不想傷害我爸,但她心裏還是放不下那個人,她很苦惱也很糾結。後來,我爸偶然知道了這件事,便跟我媽談開了。他說他能陪我媽這十幾年已經很知足了,他希望她能過得幸福一點,而且,他有一個條件,他要我留在他身邊。
於是
,所有的事情都順理成章地進行著,隻有我,被瞞了二十多年。
事情的真相跟我想的有些出入,他們上一輩人的恩恩怨怨我看不懂,也沒有資格做評價,無論那時的他們做出了什麽樣的決定,那也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是我不能左右的。但是,那我又算是什麽呢?我就像是他們那段糾葛的附帶品,沒有人會在乎它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