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淩晨,天氣狀況,大雪!
欣國忠,我當然不敢招惹,我隻是聳聳肩,說了一句,而後,就轉過身,繼續倒在**。
看一個菜鳥打遊戲,沒意思。
“我也去個廁所。”
很多人都有半夜起床的習慣,欣國忠聽了我的話,撇了撇嘴,丟掉了耳麥,從凳子上站起來,朝著門外走去。
“這他麽破旅館,屋裏連個衛生間都沒有。”他抱怨著,走出了房門。
而我,則是從**坐起來,看著麵前灰暗的電腦屏幕,有些手癢。
這就好比一個會抽煙的人,看見別人在抽,他會犯癮;一個會打麻將的人,看到別人在玩,他手刺撓。
這都是一個道理。
一台無人的電腦麵前,閃爍著英雄聯盟的畫麵,我的大刀,有些饑渴難耐,那還忍受著幹嘛,上唄。
我嗖的一下,蹦了起來,一個箭步,跑到電腦前,將耳麥拿起扣上腦袋,有些迫不及待。
電腦屏幕恢複了色彩,欣國忠的阿狸,複活了。
我代替欣國忠接掌了阿狸的控製權,首先,我看了一眼欣國忠的遊戲賬號名字,我不是人。
恩……
這個名字起的不錯,有深度,和他所帶給我的形象,非常之匹配。
當然,在我不是人後麵還有三個字,我是神,被我本能的忽略。
我玩【英雄聯盟】,從來都不會死歸條的出裝,特別是死成鬼的時候,如果繼續按照某種特定的裝備來出,那就是傻帽,而且,還是傻得冒泡那種。
欣國忠,顯然就是冒泡的。
我果斷的將阿狸的唯一大件,莫雷洛秘典賣掉,換成了一個大腰帶,而後,又合成了魔抗鞋,還餘下的一點小錢,我直接點了一個魔抗鬥篷。
遊戲才進行一小半,接下來,還有大把的時間可以翻盤,可以輸出裝,我不急。
目前阿狸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保證不死的同時在兵線上能夠混足夠的經驗,拖遊戲後期。
而法抗和血量,是維持不死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