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雄聯盟之主播日記

正文_第三十三章 猖狂石頭人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淩晨,天氣狀況,大雪!

欣國忠,我當然不敢招惹,我隻是聳聳肩,說了一句,而後,就轉過身,繼續倒在**。

看一個菜鳥打遊戲,沒意思。

“我也去個廁所。”

很多人都有半夜起床的習慣,欣國忠聽了我的話,撇了撇嘴,丟掉了耳麥,從凳子上站起來,朝著門外走去。

“這他麽破旅館,屋裏連個衛生間都沒有。”他抱怨著,走出了房門。

而我,則是從**坐起來,看著麵前灰暗的電腦屏幕,有些手癢。

這就好比一個會抽煙的人,看見別人在抽,他會犯癮;一個會打麻將的人,看到別人在玩,他手刺撓。

這都是一個道理。

一台無人的電腦麵前,閃爍著英雄聯盟的畫麵,我的大刀,有些饑渴難耐,那還忍受著幹嘛,上唄。

我嗖的一下,蹦了起來,一個箭步,跑到電腦前,將耳麥拿起扣上腦袋,有些迫不及待。

電腦屏幕恢複了色彩,欣國忠的阿狸,複活了。

我代替欣國忠接掌了阿狸的控製權,首先,我看了一眼欣國忠的遊戲賬號名字,我不是人。

恩……

這個名字起的不錯,有深度,和他所帶給我的形象,非常之匹配。

當然,在我不是人後麵還有三個字,我是神,被我本能的忽略。

我玩【英雄聯盟】,從來都不會死歸條的出裝,特別是死成鬼的時候,如果繼續按照某種特定的裝備來出,那就是傻帽,而且,還是傻得冒泡那種。

欣國忠,顯然就是冒泡的。

我果斷的將阿狸的唯一大件,莫雷洛秘典賣掉,換成了一個大腰帶,而後,又合成了魔抗鞋,還餘下的一點小錢,我直接點了一個魔抗鬥篷。

遊戲才進行一小半,接下來,還有大把的時間可以翻盤,可以輸出裝,我不急。

目前阿狸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保證不死的同時在兵線上能夠混足夠的經驗,拖遊戲後期。

而法抗和血量,是維持不死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