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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個突破性進展,不是個進展。”胡科長說。
我搖搖頭,說:“不,依舊是個進展,至少我們現在搞清楚死者的身份了。”
“既然是拋屍,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嗎?”大寶問。
“死者的家,住在哪裏?”我轉頭問主辦偵查員。
偵查員用投影儀放出一張龍番市地圖,用激光筆指著說:“這個位置是房三水的家,倪妙妙的住處在新區。”
“也就是說,如果死者打車回家,應該是走這條路。”陳局長用激光筆指著一條大路,慢慢南移,紅點最終停留在“龍番城市公園”幾個字上。
“如果死者是在車上遇害的,凶手有可能沿途找個地方丟棄。”我說,“那就不是熟人作案了。因為凶手的行為是毀證行為,而不是藏匿行為。”
“房三水現在沒有嫌疑了嗎?”林濤說。
我說:“現在嫌疑很小了。第一,作案時間排除了。如果房三水是有準備作案,在作案的時候利用其他手段造成自己不在場證據的話,那麽他殺人就應該選用一個順手的工具。第二,從房三水被抓後的表現看,如果他真的是在演戲,那麽也太逼真了,毫無破綻可尋。第三,如果是房三水作案,那麽他拋屍的目的就是延長發案時間。而他被抓後,直接主動提出了死者的存在,這不符合一個存心隱瞞的人的心態。第四……”
“你們別忘了,混合DNA的意思是說,除了房三水,還有個人和死者發生過關係。”鄭宏打斷了我的話,說。
我點點頭,說:“從屍檢上看,死者應該遭受過約束,但是**部沒有損傷,不排除是殺人後強奸。這個另外出現的DNA,嫌疑現在是最大的。城市公園這個地方,附近有沒有什麽特別隱蔽的所在?”
“這需要我們去考察一下。”偵查員說,“畢竟是新區,人也不是特別多,但有沒有適合作案的地方,還需要實地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