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取決於人的心性,心性品德好,記了事的孩子,反而你對他好,他隻會百倍千倍的牢牢記住,將來滴水之恩湧泉以報!
小二他們那群孩子裏,真的還沒記事懵懵懂懂的,隻有小寶一個,或許,收養的家庭願意放寬條件的話,七歲一下的,也有差不多十個左右。
我為了這件事愁得頭發都多掉了好幾團,慕錦川看在眼裏,也一直在勸說我,可是我始終無法安心,直到他派遣出去的小鬼回來,帶來了幾個好消息,我這才鬆了口氣。
小鬼們傳來消息,我看好的家庭中,有三戶人家,更傾向於收養懂事乖巧的孩子!
我第一個就想到了小二。
隻是小二的年紀是個問題,而且,要說服小二帶著她弟弟被收養,也是個大問題。
在我去找小二他們之前,那個關愛流浪兒童的基金協會再次給我打了電話:
對方告訴我,請原諒先前他們工作人員的“口不擇言”,但我反應的這麽情況,他們也的確沒有全部解決的能力。
事實上,他們名下的孤兒院已經超員,好的收養家庭很難找,如果我們信任他們,碰上條件符合的收養家庭,調查之類的事,可以交給他們來辦。
我好言謝絕了對方的提議,調查我有慕錦川幫忙,小鬼來無影去無蹤的,可比活人方便多了。
見我無意多說,對方連忙補充了一句:
流浪兒童沒有戶口,若是我這兒有條件能夠幫到孩子,又願意接受他們的調查,那麽,由我這邊收養的孩子,他們會負責幫忙與公安廳聯係,重新辦理戶口!
這點正中我的心思,讓我們自己解決,勢必會驚動萬懷生,隻要我注意掃尾,讓慈善機構來處理,那是最好不過的了。
最後,那個慈善組織提出,他們要親自去看一眼我所說的流浪兒童。
約定好會合的地點是市中心的一個交叉路口,我與慕錦川先到了,路口停車有時間限製,我們等了十幾秒,火眼金睛的交警立馬上來趕人。